三部門關于印發《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車輛智能管理)》的通知
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三部門印發《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車輛智能管理)》(下稱“《指南》”)。
《指南》提出,針對車聯網產業發展技術現狀、未來發展趨勢及道路交通管理行業應用需求,分階段建立車輛智能管理標準體系的建設目標:
到2022年底,完成基礎性技術研究,制修訂智能網聯汽車登記管理、身份認證與安全等領域重點標準20項以上,為開展車聯網環境下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、車聯網城市級驗證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撐;
到2025年,系統形成能夠支撐車聯網環境下車輛智能管理的標準體系,制修訂道路交通運行管理、車路協同管控與服務等業務領域重點標準60項以上。
《指南》中提出三項基本原則:
01
一是堅持統籌規劃
加強車輛智能管理標準體系頂層設計,基于《國家車聯網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總體要求)》,結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實際,科學確定發展重點領域,合理規劃車輛智能管理標準體系結構,滿足車聯網產業發展需求及車聯網環境下車輛管理需要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。
02
二是堅持創新驅動
強化以車聯網科技創新為動力,推進科技研發、標準研制和服務公安機關交通治理能力、服務群眾能力跨越式發展,提升車輛智能管理標準化水平,加大標準實施、監督和服務力度,提高標準化效益。
03
三是堅持實戰引領
堅持突出重點、急用先行的原則,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切入點,以保障車聯網技術落地應用為著力點,以提升車輛智能管理能力為落腳點,優先制修訂保障車聯網城市級驗證示范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等工作的相關標準。
《指南》顯示,針對上道路行駛智能網聯汽車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基于車聯網信息技術進行違法取證、執法,涉及交通事故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基于新技術開展車輛檢驗、檢驗鑒定等事故處理工作,主要包括智能網聯汽車交通事故仿真技術規范、智能網聯汽車交通事故調查規范等標準等。通過建立智能網聯汽車道路交通管理運行監管平臺,還可以對智能網聯汽車運行安全開展實時管理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
公安部
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
關于印發《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車輛智能管理)》的通知
工信部聯科〔2020〕61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公安廳(局)、市場監督管理局(廳、委),有關行業協會、標準化技術組織和專業機構:
???????為發揮標準在車聯網產業生態環境構建中的引領和規范作用,加快制造強國、網絡強國和交通強國建設步伐,現將《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車輛智能管理)》印發給你們,請與《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智能網聯汽車)》(工信部聯科〔2017〕332號)、《<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>系列文件》(工信部聯科〔2018〕109號)配套使用,認真貫徹執行。
????附件: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(車輛智能管理)?
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0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