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盜電驢裝有GPS 男子妄想不勞而獲因盜竊"二進宮"
一個男人,本應腳踏實地,盡好為人夫、為人父的責任,在為人處世方面給妻兒樹立好榜樣,但林某卻妄想不勞而獲,兩次因盜竊被判刑,屢屢讓妻兒失望。近日,林某因盜竊電動車被良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。宣判后,林某后悔不已,自稱愧對妻兒。
林某多年前來南寧打工,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,2年前刑滿釋放后在南寧一家工地打工。今年8月份,林某向朋友阿宜抱怨道,他租住的房屋離工地太遠,自己沒有多余的錢買電動車,每天搭公交車去工地非常不方便,希望“弄”點錢買輛電動車。
幾天后,阿宜找到林某說,五象新區有不少在建工地,應該可以找到無人看管的電動車。于是,兩人去到五象新區一帶的建筑工地尋找作案目標。在一樓盤的售樓部側門,一輛無人看管的電動車引起兩人的注意。
為順利偷走電動車,阿宜站在入口處把風,林某則悄悄靠近電動車。林某先用腳輕輕踢電動車后輪,檢查車輛是否裝有警報器。沒有警報聲響起,林某便迅速將車推走,不料,電動車前輪被車主上了一把大鎖。見狀,林某將阿宜招呼過去剪大鎖,之后順利將車推走。
兩人本打算將盜來的電動車以1000元的價格轉手再平分贓款,但林某尋思自己剛好缺輛電動車,于是給了阿宜500元,算是將車“買”過來。讓林某沒想到的是,不僅他們偷車的舉動被該樓盤售樓部側門的監控視頻記錄下來,而且被盜電動車上裝有GPS定位系統,很快,民警根據線索將林某人贓俱獲。
近日,良慶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法院認為,林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。林某當天表示服從判決。
“上一次我出獄后,妻子和小孩擔心我再誤入歧途,時常打電話勸我。女兒不好意思直接跟我說,就常常發短信鼓勵我,讓我走正道。沒想到,這次我又糊涂了,真的愧對他們。”宣判后,林某表示,自己最無顏面對的就是妻兒,這次入獄定會好好改造,重新做人。